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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珠海禾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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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无合格健康证人员不得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3、凡是患有“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接触性皮肤病)的患者,必须立即调离食堂工作,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做好调离记录。

4、食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并做好调离记录。待查明原因并将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对患有“五病”人员调离之后,必须全程监护了解其病情状况,并向主管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的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包括及时填写调离记录表。

 

 

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间、分装间,下同)操作工作人员应戴口罩。

2、食堂从业人员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4、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下同)。

6、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7、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8、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应经常清洗,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9、食堂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10、每名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食堂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埋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 (一)立即打120求救电话,或自己组织人员将食物中毒人员或疑似食物中毒人员送至就近的正规医院进行救治。
  2. (二)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速度(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并越快越好)向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和公司总部报告相关情况。  

(三)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容器、设备和现场,待上级有关部门来进行全面检验。 

()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 落实各项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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